海洋amjs60885金沙(中国)有限公司选拔本科学生赴欧盟Erasmus+项目交流学习方案
发布人:梁延江  发布时间:2017-10-26   动态浏览次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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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本科学生赴欧盟Erasmus+项目交流学习方案

根据教务处《关于选拔本科学生赴欧盟Erasmus+项目交流学习的通知》要求,制定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选拔本科学生赴欧盟Erasmus+项目交流学习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

小组成员: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三个系主任、学生秘书、学工办负责人。

二、推荐名额:

  学校拟推荐 2名本科学生供“Erasmus+项目”选拔录取。学院推荐1名学生报教务处。

   1.学习期限:1个学期。参与该项目的学生需要在20197月以前完成该项目,并返回学校。

   2.所需费用:学生免交欧盟学校学费、注册费等费用,需要支付个人保险费、书费等欧盟学校要求的费用。

   3.留学补助金:中方学生享受欧盟800欧元/月的生活费及国际旅费1100欧元。

  项目简介见附件教务处《关于选拔本科学生赴欧盟Erasmus+项目交流学习的通知》。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1、选派对象为品学兼优的20162015级学生。

2.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无不及格,平均绩点≥2.7

2)能够进行英语会话,CET4达到550分或CET6426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综合素质良好,诚实守信,没有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

6)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欧盟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预选
     10
26 - 1029日,学生报名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10月29发至邮箱:mfwei@shou.edu.cn,纸质版送至苏友楼301,联系人:卫明凤。1030日学院工作小组对预选名单审核、按“绩点、CET成绩综合折算”(折算方法见附件4)排序、公示。

    10月30下班前,学院将预选学生信息汇总表和学院预选工作方案等电子稿和纸质稿(学院盖章)报教务处。
2)学校审定
    11月1,学校工作组
审核,按“绩点、CET成绩综合折算”(折算方法见附件4)排序,网上公示,报国际交流处。
    11月3前,学校推荐的申报者上网填写相关材料,参与竞争性申报。

  

附件:

1、教务处《关于选拔本科学生赴欧盟Erasmus+项目交流学习的通知》

2、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3、附件2.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

4、附件3.Guidelines for Applicants 3rd Call

5、附件4.赴欧盟交流学生折算分计算表

  

  

2017.10.26海洋amjs60885金沙(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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