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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澎湖科技大学交流学习工作方案
根据教务处《关于选派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澎湖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要求,制定学院选拔方案如下:
一、学院成立推荐小组
小组成员: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三个系主任、学生秘书、学工办负责人。
二、交流学习方式:主要是课程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期。
选派对象:从我校2016级、2015级本科学生中选派品行端正、成绩良好、与他人互动关系佳、对两岸文化教育交流有热忱之学生,其中2015级优先考虑。
学习计划及课程:澎湖科技大学各系所均对我校学生开放,学生应申请与自己现在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一般每学期应修16—20学分。
选择澎湖科技大学的学系,请先了解对方学系开设的课程,有关澎湖科技大学学系简介和课程信息可查询附件或登录官方网站(http://www.npu.edu.tw/)
交流学习时间:2018年3月—2018年6月
学费及生活费:交流学习期间免交对方学校的学费,生活费用等自理。
三、交流学生名额
全校5名,学院推荐1名,再加1名后备。
四、选拔推荐
1.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已按我校培养计划完成学期规定的课程;
(2)平均分不低于75分(无不及格),或平均绩点2.7及以上。同等条件下CET4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3)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4)学生和家长应承诺有能力承担在台学习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
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报名
11月3日前,报名学生填写附件《赴台澎湖科技大学推荐表》(见附件,表中联系教师为各专业负责人,只提供电子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将报名表》(需提供纸质版)发送至mfwei@shou.edu.cn,纸质打印一份送至苏友楼301教务办。联系人:卫老师,联系电话:61900653
注意:选择台湾澎湖科技大学学习,请先了解对方学系课程,推荐学生在确定拟选课程时,必须选择与本专业(方向)直接相关的课程。
(2)推荐、公示
11月4日—10月6日,学院按照“绩点CET折算排序分计算表”排序(见附件),学院网上公示。
(3)材料上报
11月6日下班前学院将电子“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交教务处。其他各项材料以及学院方案11月7日交教务处。被推荐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交教务处:一、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二、学籍证明;三、成绩单
附件:1、教务处《关于选派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赴台湾澎湖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2、《赴台澎湖科技大学推荐汇总表》
3、《澎湖科技大学简介》
4、《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5、《绩点CET折算排序分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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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日
台湾澎湖科技大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