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洋amjs60885金沙(中国)有限公司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王晓青  发布时间:2018-05-21   动态浏览次数:211

为了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地开展,提高录取质量,海洋amjs60885金沙(中国)有限公司根据《2018年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2018年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录取学术素质好、具有创新能力及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三)院党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强化监督。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学院领导小组组建本学院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1.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在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的学校复试最低分数基础上,按照一定的复试录取比例划定本学院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对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异议时,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提供书面说明,并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2.学院复试专家小组严格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招生计划、程序开展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复试评分;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最低分数线

招生计划:2018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为2名。

学院复试分数线:

.公开招考考生:英语成绩≥50分,业务课1成绩≥45分,业务课2成绩≥50分,总分≥180分。

2.硕博连读考生:英语成绩≥70分。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考生

初试达到学院分数线要求的上线考生

(二)复试地点和时间

地点:苏友楼(学生事务中心308

时间:20185249:00-10:00

(三)复试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四)复试考核

1、学术水平考察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专门人员对复试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取5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分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

复试时还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复试。对不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落实导师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五、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总成绩×0.3

(二)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总成绩从低到高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复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3、对拟录取考生政审时,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体检,由考生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试时必须提交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时有问题,属于考生故意隐瞒疾病的,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将考生复试情况表及建议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六、监督管理

复试工作接受学院和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的全程监督,加大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

七、其他

1、学费标准: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缴费标准为10000//年。

2、录取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需签订上海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

3、复试录取工作申诉联系方式:

电话:021-61908304

邮箱:yuyuan@shou.edu.cn

八、本实施细则由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授权院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