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2018届秋季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相关要求,现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答辩时间:2018年5月28日下午13:30
(请参加答辩同学提前10分到答辩地点做准备工作)。
答辩地点:临港校区图书馆907室。
答辩准备:请答辩研究生按要求准备答辩PPT及简装论文供老师参考。
答辩委员会:
答辩评委:张秋华、陈雪忠、唐议、高健、王小军。
答辩秘书:赵静
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2、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有关人员介绍学位论文作者的政治表现、课程考试成绩、论文工作等情况;
3、答辩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时间为1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评阅意见书,并和与会者提出问题,答辩研究生回答问题;
5、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答辩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其他参加人员退场):
(1)答辩委员会委员讨论论文答辩情况,交换意见后写出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2)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答辩委员会秘书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及答辩评分汇总表》和《上海海洋大学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汇总表》,统计出评分等级和表决结果。
(4)答辩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进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6、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整理好,填入《上海海洋大学博士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并连同学位申请者的《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上海海洋大学博士毕业生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一式三份(交磁盘全文)、《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及答辩评分表》、《上海海洋大学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及答辩评分汇总表》、《上海海洋大学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汇总表》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