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
(五)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且符合我校公共管理报考时的工作年限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拟接受调剂的专业
专业 | 研究方向 | 咨询方式 |
090800 水产 | 03(全日制)渔业资源 | 021-61908114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 |
05(全日制)渔业环境保护与治理 |
125200公共管理 | 0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030100 法学 | 01(全日制)国际法学(海洋法) |
02(全日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03(全日制)经济法学 |
04(全日制)行政法学 |
三、调剂程序
1.调剂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志愿填报。
2.调剂申请受理
我院调剂志愿首次开通时间:4月6日 0:00-4月6日13:00,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申请。
3.复试通知发布
我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逾期不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请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照复试通知的时间节点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并完成心理测试(登陆网址:http://210.5.159.76:6011/,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
4. 复试时间及方式
(1)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专业性质不同采取不同复试方式。水产、法学采取现场复试(笔试+面试);公共管理(非全日制)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笔试内容融入到面试环节)。MPA首次调剂复试于4月7日举行。法学专业和水产学专业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复试安排请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
(2)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根据调剂生源情况酌情调整。
(3)复试内容和其他要求详见我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023/0322/c8706a315029/page.htm)。
5.发送拟录取通知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研初试、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将第一时间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待录取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逾期不确认接受的考生将视为自愿放弃待录取资格。
考生一旦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资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我院撤销待录取。
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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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