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前沿系列讲座三:教育法典的地位与形态
发布人:姜莺颖  发布时间:2023-06-01   动态浏览次数:10

法学前沿系列讲座三:教育法典的地位与形态



主讲人:湛中乐教授

讲座时间2023/06/06 19:00-20:30 (GMT+08:00)

腾讯会议989-973-099

讲座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将教育法视为行政法的子部门,理论界则将这种观点称为隶属说。在区分主要规范和次要规范后,从主要规范的视角来看,隶属说能够成立。因此,未来的教育法典应当纳入行政法典分则。为减少争议和工作量,编纂教育法典应当以教育类法律和部分教育类行政法规为基础。在结构上,教育法典可以由通则、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国防教育以及学校工作等分编组成。通则相当于教育法典的总则,其他各分编相当于分则。教育法典通则分编的内容以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基础,但立法目的条款、管理体制条款和法律责任条款等条款须加以简化或删改。

 

主讲人简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